市级新农村建设重点帮扶村每村补助50万元
本报讯(记者林志党)市政府办日前发出通知,就下达2008年市级新农村建设重点帮扶村扶持资金提出要求。
今年,我市继续采取“部门挂钩、资金捆绑、项目带动、干部驻村任职”办法,筛选20个经济欠发达村,作为市级重点帮扶村,由市财政捆绑资金1000万元给予帮扶,每个村补助50万元,县(市、区)予以相应配套。帮扶资金主要用于经济欠发达村开发当地资源,发展集体经济,改善生产生活条件,增加农民收入。
通知要求,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委、市政府“三农”工作的总体部署,深入新农村建设重点帮扶村开展调研、指导,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、扶持办法和具体措施。各相关单位切出的资金经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后,要尽早下达到新农村建设扶贫重点帮扶村。各村资金到位和扶持项目进展情况,由市直各挂钩单位负责督查落实。市农办、市财政局要通过组织现场抽查、定期通报等办法,促进资金尽快到位和帮扶工作落实,确保全年重点贫困村帮扶工作取得实效。
2008年度市级重点帮扶村分别是:洛江炉田、泉港樟脚、南安黎明、南安郭田、安溪龙山、安溪石门、安溪仙景、安溪益溪、安溪帽山、安溪山岭、永春福中、永春石厝、永春乌石、永春云路、永春姜莲、德化溪洋、德化福山、德化洋坑、德化古春、德化联春等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