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州“阳光党务”推向农村和社区
今年,我市决定在农村、街道社区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,凡属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,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,以及容易出现以权谋私、滋生腐败、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,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,都要进行公开。
近日下发的《中共泉州市委关于在农村、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(试行)》指出,市委决定在全市农村、街道社区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,发展党内民主、加强党内监督,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党的活动中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将是公开的重点,全局和中心工作、思想政治建设、领导班子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、制度建设和党务工作、反腐倡廉建设等内容都将进行公开。
据悉,党务公开将根据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。适宜在党内公开的,主要通过党委(支委)会议、党员大会、文件、简报、单位局域网、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点等形式进行公开;适宜向社会公开的,采取党务公开栏、媒体、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公开,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运用电子滚动屏幕等现代信息手段,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了解情况。党务公开将遵循“事前公开、征求意见、决策和结果公开、接受监督”的基本程序,主要包括审核、公开、信息收集与处理、反馈四个环节。公开内容由职能部门或所涉及的有关人员提供,党组织负责人审核。对于党内重要决策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、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,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党内公开或先党内、后党外的顺序进行。
n记者 张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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